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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
来源:兴国房产网  加入时间:2010-04-15  点击:7877次

兴国房产网综合讯     国土资源部再次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的确,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体系的支持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落差,造就了其广阔的市场需求,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现有的住房供应体系不能全面满足民众住房需求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出现,应该说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对管理部门来说,小产权房事实上部分承担了理应由政府承担的住房保障责任。而对于农民来说,出售或出租小产权房,可以获得比种植更高的收入。一定程度上,小产权房的出现,对政府、购房者和农民来说,其实是一个多赢的结果。公共政策的目的,是满足民众的需求;有效的公共政策,则应该是有助于政策目的的实现。就此观之,小产权房就是一个政策目标与政策手段高度一致的举措,可怎么就违法了呢?这真是一个诡异的问题。

中国未来要解决的最大难题,是8亿农民的致富问题。守着一亩三分的薄地,农民是不可能致富的。让农民进城,融入现代化的社会分工体系,是农民致富的唯一途径。农民进城,有两个选择,一是打工,二是当个小老板“自主创业”。在农民工相对过剩的大背景下,缺乏基本劳动技能的农民工,一来或打工无门,二来即便能找到工作也收入微薄。如果能引导农民工去自主创业,就既可以减少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供给、从而提高其工资水平;又可以拓宽农民工的生存渠道,而创业成功的农民企业家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正是基于这一点,鼓励自主创业是目前的一项重要政策。

可是,农民的创业资本从哪里来呢?从金融途径获得资金对农民来说非常的困难,那么只剩下让农民利用自己的资源来自主融资这一个办法了。农民的资源,说到底也就是一点薄地和一栋破房子。可目前土地的流转仍未真正放开,现在又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这就导致农民这点可怜的资源事实上不能发挥任何经济的作用。因此,现有的法规政策之间是相互矛盾的:既鼓励农民创业、又堵住了农民创业资金的来源。

探讨小产权房的解决途径,应该谋求维持多赢的利益格局。把小产权房强制拆除,是不符合这个原则的。把责任全部推给农民或购房者,是不客观的。小产权房的建造和买卖,皆是在阳光下进行的。当初管理部门为什么不马上禁止呢?

在现有的法律体系没有改变之前,一个可行的办法是:下不为例,既往不咎。在技术上可以探讨设计一些务实的模式,比如将原来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变更为长期租赁合同,并允许租户转租,或许是一个方方面面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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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产权房 117.87.159.25 发表于:2011-12-04 19:24:26
小产权房低价闹市,大产权房就不高价闹市了吗?高价房是官商勾结的结晶吧!
 小产权房问题 218.9.140.28 发表于:2010-12-04 19:59:57
小产全房没了。让我们买不起高价房的人 住那里? 怎么生存。国家说不就不行啊? 当初怎么没管管。 我们没又违法。所有的房子都事建筑在中国的土地上,我们都事中国人。
 动摇了他的利益 123.170.216.43 发表于:2010-11-20 11:49:58
现在的所谓小产权冲击了 裤裆的利益 影帝女婿又去哭诉
 拥护小产权房 219.136.197.146 发表于:2010-10-13 17:04:29
我国土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其主权属于“全民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法律将其划归了农村集体所有——这都是法律认定了的归属权限。但始终也没有弄明白,怎么“国有土地”上的住房政府就能颁发产权证,法律也承认其产权,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房,由一级政府机关——乡镇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而法律就认定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农民在法律认定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建房就是“违法”;而这同一块土地,如果低价转让给政府,政府倒手天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在上面盖了房子,变成天价住房,它就“合法”了,这事儿我想不明白。
 小产权房不能随便合法化 120.2.77.191 发表于:2010-09-02 19:53:59
这个事件中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解决问题更为迫切!我买房了,大产权的。房本抵押在银行,15年的还款期!如果政府不让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付出应该付出的代价,那像我们这种遵纪守法得人就是天底下最傻的倒霉蛋,我买东西一项买正版,胆小产权就像最大的盗版,如果他们可以随便转正那就是对我们国家法律最大的讽刺!还是歪的斜的最有利可图!这是一个不好的信号,是对我们依法治国国策的蔑视,期待我们党的智慧!顺便提一下对于现在的城中村违法建小产权房是否能区别对待?等待中央的明确政策,期待尽快落实!
 小产权房的产生应先惩罚那些渎职腐败的官员 58.245.255.206 发表于:2010-09-01 08:23:19
小产权房是不符合国家的规定,政府部门为什么视尔不见允许建起来呢,这应该是谁的错呢?请不要一味的来指责最贫穷无辜的老百姓,如果我们有权有势能贪污到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上亿元我们也绝不买这种风险大的小产权房。
 小产权 222.214.9.177 发表于:2010-08-30 14:11:25
 “小产权房”的出现,实质上是农民要求实现其被剥夺了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纯的“禁止、不准”,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相反,“因势利导”、适时推进“小产权房”合法化,方是务实之策。■  
 小产权应该变成大产权 114.238.40.70 发表于:2010-08-30 08:56:32
小产权房在经济上是没有多少利润的,给老百姓解决了住房问题。国家应该给予合法化。
 我想说 119.39.248.64 发表于:2010-08-29 11:28:55
从法律角度讲小产权房是有一定问题,但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那么长时间了,为什么到现在才制止?好多进城打工的农民子弟在北京拼搏大半辈子才勉强买的起房子,可仅仅因为是(小产权),让他们的希望全泡汤了、、、、、、,请问责任在谁????
 谁违法 221.3.30.98 发表于:2010-08-15 18:36:14
政府放纵小产权房建设,反过来说买房人违法。自己失职,渎职,放任,纵容,甚至有的暗中支持,小产权房得以滋生,发展;建造者蒙蔽百姓,贿赂官员,官商勾结个谋利益。到头来问罪买房百姓,不公平。违法的是建房人,买地人,官商勾结从中渔利的官员们。绝不是买房人,买房人是受害者,政府到底要保护谁,惩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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